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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保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稳妥助力碳达峰、碳中和,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二十四条举措。分别从总体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保险保障、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加强绿色保险经营管理能力支撑以及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在总体要求方面,《指导意见》确立了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坚持系统观念、稳中求进,坚持示范引领、重点突破,坚持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坚持协同推进、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并分两个阶段确定了主要目标。在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保险保障方面,《指导意见》从负债端提出九项重点工作任务,包括提升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保障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支持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提高企业环境污染防治水平、服务工业领域绿色低碳与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推进城乡建设节能降碳增效、助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等。在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方面,《指导意见》从投资端提出三项重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