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中介公司:
为了解《保险中介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保险中介机构外部审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执行情况,请就以下内容提供报告:
1、本公司执行《办法》和《指引》的基本情况,如未执行请说明原因。
2、是否按照《办法》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和进行会计核算。
3、在进行外部审计时,是否按照《指引》的要求,重点关注收入和成本确认、客户资金管理、保证金缴存和动用以及监管费动用等情况,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4、是否与会计师事务所约定出具管理建议书。
5、《办法》和《指引》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请各公司于2007年6月25日前报告我局。
联系人:宋旭芒
联系电话(传真):0571-85777793
二〇〇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