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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受伤保险公司先垫钱抢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杭州网—杭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1

 

国家旅游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起草了《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正式向社会征集意见
  旅游保险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自2001年9月开始,国内旅行社都被要求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为游客撑起了行程中的保护伞。
  近日,国家旅游局和中国保监会又联合发布了《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8月29日前向社会征求意见。此次发布的新《办法》对7年前发布的旧《办法》进行了“改版”和“升级”。记者在国家旅游局网站看到新发布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以后,游客在旅途中遇到事故受伤,将由保险公司先垫付抢救费。
  据了解,新《办法》拟以联合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而2001年9月1日实施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办法》将废止。
  旅游业的“交强险”
  “旅行社责任险,顾名思义,就是只承担旅行社责任的保险。”杭州某旅行社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旅行社责任险承保的是在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失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作为强制险种,旅行社责任险的承保率很高,发挥了完善旅游保险体系、保护旅行社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障参团出游旅客的安全以及转嫁旅行社的经营风险,国家旅游局曾于2001年5月15日出台《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办法》,规定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的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来自上海保监局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上海旅行社责任险的投保率是100%,即上海所有的正规旅行社都已经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也就是说,老《办法》就已经明确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该保险属于政策性强制保险。因此它也被视为旅游界的“交强险”。
  游客一旦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就享有该项保险的权益。这项保险的主体是旅行社,如果旅途中由于旅行社的过失,造成游客损失与伤害就由保险公司代旅行社予以赔偿。
  而新《办法》对此也强调:未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且逾期不改的旅行社将被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行社责任范围扩大
  现有的旅行社责任险最为人诟病的就是保险赔偿范围狭窄。旅行社投保责任险时,几乎所有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里都有“因旅行社疏忽或过失”这一责任承担前提条件。而旅途中一些常见的意外,如交通事故,游客入住酒店或在观光过程中财物失窃,自由活动时遭遇的一些意外,按照“旅行社疏忽或过失”这一条件,就不在保险范围内。
  据了解,此次新《办法》意见稿的“出炉”,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我国保险法和即将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由国家旅游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起草的。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新《办法》具有多方面的特点。其中,扩展旅行社责任保险范围成为公众关注点之一。
  新《办法》规定“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应包括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和对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人员的人身损害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再对保险责任进行具体列举。同时,不再规定最低保险额度和年度保险额度,而是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针对保险公司赔偿时限,新《办法》也作了特别规定,明确了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旅行社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旅行社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旅行社;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旅行社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记者对比发现,新《办法》比老《办法》更人性化、更具时代特色。比如,“保险事故发生后,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全部或部分抢救费用”等。提出保护游客隐私,如第25条“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此外,国家旅游局和中国保监会还注意到了眼下旅游市场上的个性化需求,鼓励保险公司在传统的由于旅行社责任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之外,为旅行社责任险增加各类附加险。如建议开发“旅程延误”、“旅程取消”等险种。
  旅行社责任险不等于旅游意外险
  “旅行社责任险属于责任保险范畴,而游客自身购买的旅行保险属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两者的承保对象和责任范围完全不同。”杭州一家旅行社负责人陈经理介绍,在旅途中,如果因为旅行社的疏忽或失误导致游客发生意外,游客可以向旅行社索赔,由承保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损失。
  “既然旅行社投保了责任险,自己就不用单独投保了吧?”不少参加组团游的游客都这样表示。据记者了解,这样的认识误区在消费者中比较普遍,许多消费者认为只要旅行社投保了旅行社责任险,不管什么问题都能找保险公司索赔。
  其实旅行社责任险是将原本旅行社承担的责任“转嫁”到保险公司,通过直接保障旅行社间接保障旅客,它不能涵盖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而如果是途中游客自身原因而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旅行社责任险是不保的。
  保险公司人士举例说,在从事危险性高的活动和旅游项目时,如果因为导游本身没有尽到提醒责任或其他过失而导致游客发生意外,就属于旅行社过失的一种情况;但海啸、地震等完全不可预测的“天灾人祸”的因素导致游客伤亡,旅行社本身就不负任何责任。
  “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对该责任险与普通的旅游意外险分辨不清”,陈经理说,游客在旅行过程中发生意外后,因为认识“混淆”,在索赔环节引发了不少纠纷。
  杭州国际旅行社的工作人员提醒游客,要想在遭遇意外事故后、利益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游客在出游前最好为自己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保险。并了解清楚保险的范围、保额等相关内容,保留好保险单或将个人保险写进合同中。

文章录入:xieju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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