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贷款已经还清 抵押物保险合同是无效还是终止? | ||||||
| 作者:周小强 万… 文章来源:中保网·中国保险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4 | ||||||
某企业以价值200万元的厂房作抵押贷款100万元,银行将该厂房投保财产综合险。保险期限内,厂房所在地山洪暴发,造成厂房全损,银行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无效保险合同的理由之一是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合法,即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既是其中之一。题述案件中,因为出险时银行贷款本息已经收回,银行丧失了对于厂房的保险利益,以银行名义投保的保险合同无效,银行无权索赔。笔者以为,本案不是保险合同的无效,而应当是保险合同的终止。 |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没有相关文章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