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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点点通》专题第十三期 保额并不代表赔偿金额
推广保险知识,增强保险意识,科学消费,保障生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8

 

保额并不代表赔偿金额

【案情简介】
    赵先生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保险代理人告诉赵先生此项保险总金额为2万元。后来,赵先生发生一起意外受了伤,看病总共花费了8530元,但最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款却只有6320元。
    赵先生通过该公司客服热线进行投诉,答复是保险公司严格按照条款约定理赔,并无不当之处。
    赵先生称,自己本身保险知识不是很丰富,以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支出都能得到赔偿,没想到每个保险责任项目都有单独的保额,超过这个保额,即使费用总额在总保额范围以内,也得不到赔偿。但他认为,当初购买保险时代理人并没有详细解释条款,很不公平。
【处理结果】
    保险公司了解此情况后,迅速与该保险代理人沟通,发现自身在代理人管理方面确实存在着一些漏洞。在征得赵先生同意后,对代理人进行了相关的处理,并对赵先生给予了一定的补偿。
【案例评析】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条款。医疗保险中,总保额等于各项保险责任对应保额的总和,消费者在治疗期间产生的每一项医疗费用将在其保险责任对应的保额内得到赔偿。
    例如本案中,保险条款指出:床位费指住院期间使用的医院床位的费用,不包括观察病房、陪人床、家庭病床等;药费指按当地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用药范围内的中、西药费用;还有诸如治疗费等等。每项费用的赔付范围和保额上限都有严格的约定,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在本案中,赵先生一共花了8530元,可能其中治疗费用花去了2000元,但是按照条款规定,每次治疗费用只能在1000元范围以内,所以也就意味着治疗费用所花费的2000元,保险公司只能赔付给他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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